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弘扬社会诚信风气,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港口区人民法院将定期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开曝光。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法院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予以曝光,并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信用中国、金融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法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证、政府采购、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其采取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同时,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购买飞机票、限制购买高铁及动车票、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如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被执行人高消费和其他拒执行为,可随时向港口区人民法院反映举报。如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思湾街道工人村路20号工人一村小区3栋1单元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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